与东莞地税合作全面推行该局绩效管理工作实施

日前我司与东莞市地税局签约合作,在全面调研、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《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绩效管理体系优化及推广实施方案》并具体分解形成《东莞市地税税务局绩效管理工作任务推进表》稳步推进。

本次项目以“强化业务基础,提高征管质量、增强执行能力、防范执法风险和优化纳税服务”为主要任务。围绕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的核心业务,运用现代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,结合内控机制建设,整合内部管理资源,依托信息技术支撑,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、规范统一、简便易行、管用有效的东莞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新体系,形成对外以“大集中”等征管信息系统管理纳税人,对内以绩效管理平台管理队伍的现代化税收工作管理新格局。

以“强基础,促规范,提质效”为基本工作思路。强基础,紧紧抓住税收核心业务,全面梳理优化涉税业务流程、完善配套制度及工作标准、明晰部门及岗位职责体系,在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中不断强化税收核心业务的基础性工作;促规范,规范开展业务工作,是行政执法机构履职需遵循的重要原则。以强化基础促进执法规范,是有效的途径之一。在基础健全、标准明晰的前提下,科学设计指标体系,通过跟踪预警、诊断分析、监控考核的手段加以监督和约束,从而实现各项业务规范操作的目的;提质效,围绕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体系,通过绩效管理周期性的闭环式诊断改进,实现风险防范、征管质量、工作效率、纳税人满意度及干部队伍执行力的有效提升。

以“基层分局先行,机关部门后行;基础规范先行,成果运用渐行;注重客观量化,强调科学考核;注重过程管理,持续沟通改进”为工作方法。即做到“四个坚持”,坚持先试点后推广工作原则,在完善大岭山分局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,以点带面逐步在全系统33个基层分局及市局13个科室部门(含稽查局)全面推行;坚持基础规范工作先搞先行,考核结果运用循序渐进工作原则,在规范完善基础工作后再考虑结果运用,前期要以正面鼓励和表扬为主,避免挫伤干部职工的积极性;坚持绩效考核以客观量化为主,主观评议为辅工作原则,绩效考核指标要按照关键因素、可量化、可操作,可验证等标准设计,要通过绩效管理平台提高考核数据客观性,尽量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,力求公开、公平、公正;坚持过程管理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工作原则,通过制定明确绩效管理操作流程,实现税收业务流程封闭循环管理,完善绩效沟通反馈及风险预警管理,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可靠可控和不断提升的能力,管塑并举,帮助干部职工改进工作、防范风险及提高素质,实现组织与个人工作双赢。